在持续推进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审核过程中,资阳市普查办在雁江区丹山镇梁家村的唐氏宗祠正厅横梁上,新发现一处完整保存的“物勒工名”题记。这段题记清晰记载了清朝咸丰三年(1853年)宗祠建造时的出资人、总理、协理、监修以及众多工匠的名字,为探索川西地区民间建筑营造的管理体系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历史物证。
唐氏宗祠俯拍全景(资阳市雁江区文管所供图)
这座唐氏族人供奉先祖的祠堂,采用石木结构、穿斗式梁架和硬山顶设计,建筑规模约达500平方米,整体呈“U”字形布局。在正厅的脊檩与横梁上,不仅存有精美的高浮雕凤凰、祥云图案装饰,还以墨书直刻形式,详尽镌刻了当年参与建造的总理、协理、监修以及众多工匠名单——从首事、督工到做活的木匠、石匠,十余人姓名清晰可观,排列规整有序。这堪称清代民间建筑工程责任承诺制的实物档案实体。尤为难得的是,祠堂的多根石柱上仍留存多条不同时期的红色标语,形成了跨越百年的历史痕迹叠压现象,生动反映出建筑随时代变迁经历的功能转换。
目前,这一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意义的唐氏宗祠已被列入资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登录名录。雁江区政府正积极推动该宗祠申报市级历史建筑的工作,旨在全面、系统地保护这处集建筑艺术、历史见证与社会变迁价值于一身的“活的文献记录”。
横梁上镌刻的人名历历在目(李纪供图)
何谓“物勒工名”?
据了解,“物勒工名”是中国古代一项强制性的手工业者责任标识制度,其渊源可追溯至战国时期的《礼记·月令》载录:“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其核心含义是:在制造的器物或建筑的构件上刻印、书写工匠的姓名,以此作为质量追踪与责任考核的依据;若发现工程或器物存在工艺不足之处,则可依据署名追究具体责任人的罪责。